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文化思想★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锚定实现乡村振兴目标★★,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★★★、坚定文化自信、发挥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★★、社会参与作用,务实高效开展形式多样、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,广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倡导敦亲睦邻、守望相助★★、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,书写兴安现代文明的乡村篇章。
2★★★.内容。书法类作品要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主题,体现农民劳动、丰收喜悦的古诗词或自撰诗均可。摄影作品★★★、美术类作品★★、手工艺品要围绕创作主题,体现大兴安岭乡土乡情、乡村生产生活★、风俗村貌和我区珍贵的山水花鸟等多种题材均可★★。
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全面推进乡村文化振兴,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,落实省农业农村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印发《“大地流彩—黑龙江省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”工作方案》要求,地区文联★、农业农村局、地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开展大兴安岭地区“大地流彩-宜居宜业和美乡村★★★”农民文艺作品主题展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3★★.注意。在报送入选作品时,作者要将作品信息表打印后粘在作品背面★★,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真实姓名★、工作单位、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线.作品展出:评选的优秀作品将在呼玛集中展出,同时在地区文联、地区农业农村局和地区文旅局等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优秀作品展播。
1.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,展览结束后统一退稿;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、展示于媒体★,不另付稿酬★;凡投稿的作者★,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★★★。
1★★★.作品报送★:即日起至8月30日,农民作品电子版(需注明作品大小尺寸)报送各县(市)区农业农村局,文艺家作品电子版(需注明作品大小尺寸)报送至各县(市)区文联及各文艺团体。
2.参与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,参与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。一切与作品相关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纠纷完全由作者自行解决★。
各县(市)区文联★★★、农业农村局为征集主体,面向全区广大农民、文艺爱好者,广泛征集记录大兴安岭地区乡土乡情、乡村生产生活的摄影★、书法、美术、手工艺品等装裱完成(无需装裱的手工艺品除外)的文艺作品。
1.篇幅★。书法作品只限毛笔书法作品,作品尺幅应六尺对开以内。统一为竖式书写(不收横式作品),草书、篆书另附释文★★。美术作品,采用版画、中国画或油画等表现形式创作。
原标题★:《征稿通知 关于开展大兴安岭地区“大地流彩——宜居宜业和美乡村”农民文艺作品主题展征稿通知》
2.征稿结束后,由专家组进行评选,凡是入选的作品需要自行装裱,各县区农业农村局、文联收集作品后于2024年9月5日前报送指定部门★,联系人★:郭莹莹★,2730302,。报送作品同时应附电子版和纸质版作品汇总表,明确联系人,方便做好展后退稿事宜。